日本商標注冊 |
日本商標法于1959年4月頒布,并歷經修訂。商標申請人可向日本特許權廳申請注冊商標。日本商品分類實行尼斯協定。朗升顧問可為您提供日本商標注冊、續展服務。
日本商標申請途徑
1、以在中國的商標申請/注冊為基礎,申請馬德里國際注冊。 2、直接向日本特許廳提交申請。 申請日本商標所需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名義,地址中英文; 3、商標圖樣; 4、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5、申請人簽署的授權書 日本商標注冊流程 1、向日本特許權廳遞交申請。 2、形式審查階段。審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必填項目是否填寫完整。如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請人更正。 3、實質審查階段。審查商標是否滿足實質審查要求,通過實質審查,做出允許商標注冊的決定;未能滿足要求者發出駁回理由通知書,申請人對此出具抗辯書或理由書。 4、公告。商標注冊權確立,商標權開始存在,予以公告,異議期兩個月(公告期間,公眾可提出異議)。 整個順利的申請注冊過程,約需 10 到 15 個月。 日本商標的使用與續展 日本商標注冊后連續三年不使用將有可能被他人提出撤銷。商標申請或注冊商標均可轉讓、許可。轉讓合同要求登記,不登記轉讓無效。許可合同不要求必須登記,但排他使用許可必須登記后方有效 。 商標專用權從注冊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日起5或10年,依申請人請求之延展權利屆滿前6個月內須辦理(屆滿后6個月內辦理須繳滯納金)。 我們為您提供如下服務 ※ 商標全球單一國家或地區注冊 ※ 申請商標馬德里國際 ※ 注冊注冊歐盟商標 ※ 商標駁回復審、異議答辯、注冊證書續展、商標監測服務 關于我們 我們是中國國家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之一,與世界各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有著密切和長期的合作關系,能為您提供中國、香港、美國、日本、英國、意大利等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標注冊與維護服務。 我們的代理人熟知并深諳亞洲、歐洲、美洲等各大洲國家或地區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精通各國知識產權申請、爭議及侵權個案的行政和司法流程。由一流的代理人組成的專業服務團隊,能為您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