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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
頒布日期:2019-02-22 信息來源:廣東國稅局 主題:稅收政策
一、政策概述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主要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三、條件或資格
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3、企業本年度第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無法判斷上一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暫按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第四季度的預繳申報情況判別。
4、本年度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以下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1)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本年度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3)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企業。根據減半征稅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征收;
(4)上一納稅年度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預繳時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或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5)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預繳時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或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6)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
5、享受優惠方式
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6、享受優惠時間
預繳享受
六、留存備查資料
留存備查資料是指與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證書、文件、賬冊、說明等資料。留存備查資料分為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和其他留存備查資料兩類。
1、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所從事行業不屬于限制和禁止行業的說明;
(2)從業人數的計算過程;
(3)資產總額的計算過程。
2、留存備查資料保存期限:
企業留存備查資料應從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次日起保留10年。
3、留存備查資料管理規定:
(1)主要留存備查資料由企業按照列示的資料清單準備,其他留存備查資料由企業根據享受優惠事項情況自行補充準備;
(2)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將留存備查資料歸集齊全并整理完成,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3)企業同時享受多項優惠事項或者享受的優惠事項按照規定分項目進行核算的,應當按照優惠事項或者項目分別歸集留存備查資料;
(4)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居民企業以及實行匯總納稅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享受優惠事項的,由居民企業的總機構以及匯總納稅的主要機構、場所負責統一歸集并留存備查資料。分支機構以及被匯總納稅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按照規定可獨立享受優惠事項的,由分支機構以及被匯總納稅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負責歸集并留存備查資料,同時分支機構以及被匯總納稅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應在當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將留存的備查資料清單送總機構以及匯總納稅的主要機構、場所匯總;
(5)企業對優惠事項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七、注意事項
1、在后續管理時,企業應當根據稅務機關管理服務的需要,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備查資料,以證實享受優惠事項符合條件;
2、企業享受優惠事項后發現其不符合優惠事項規定條件的,應當依法及時自行調整并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3、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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